近日,米粉因小米不守“与雷总聚餐”承诺,将小米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2.4万元,并履行承诺,引发不少网友关注。
雷军
原告杨先生诉称,小米公司于2017年8月在小米小店网站公开发布承诺,「大卖手机,与雷总聚餐。」其中一条标准是销售红米Note5A数量超过300台。而杨先生作为小米公司的忠实粉丝,积极参与了此活动,并在活动期间内销售红米Note5A共计523台,远远超过了竞赛数量,具备了参与雷军聚餐活动的资格。
但是,当其向小米公司提出参加聚餐要求时,小米公司却明确予以拒绝,杨先生多次与小米公司交涉无果。。杨先生多次与小米公司交涉无果,愤而起诉,海淀法院已受理。
日前,“米粉”杨先生以合同纠纷为由将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继续履行承诺,赔偿公证费及律师费共计24000元。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以下是网友热评:
雷军说,有啥可聚的,你来也会后悔,聚会就是每人一碗米粉,我也是电视说两句,前后最多5分钟
只要销售300台,你销售了500多台,不符合规定啊[捂脸]
300台就能聚餐?太小看雷总了吧,估计是不止一条标准,只是符合标准,不一定就符合聚餐要求啊!
这哪是米粉啊,小米业务员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