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有79%的智能手机用户会在早上起床的15分钟内翻转手机。更荒谬的是,三分之一的美国人声称他们宁愿放弃性生活,也不愿放弃手机。一所大学在2011年进行的一项研究表明,人们平均每天看手机34次。但是,业内人士给出的相关数据要高得多,接近150倍。我必须承认我们上瘾了。面对眼前的科技产品,即使我们不上瘾,我们至少也已经患有强迫症。
我们等不及要查看短信通知,访问YouTube(美国视频网站),Facebook或Twitter(推特),最初只打算观看几分钟,但一个小时后发现我们仍然用手指滑动手机屏幕上的页面。这种渴望可能整天伴随着我们,但很少有人注意到。根据认知心理学家的定义,所谓的习惯是一种“在情况提示下产生的无意识行为”,这是我们几乎没有思考就做出的行为。
如今,我们习惯的那些产品和服务正在改变我们的一举一动,这是产品设计师的初衷。换句话说,我们的行为是无意识地设计的。这些公司在电子屏幕上带有一些会影响用户习惯并控制用户思维的编码字符时,该如何做?什么因素使人们想要停止使用这些产品?
实际上,对于许多产品来说,允许用户养成习惯并产生依赖性是必不可少的。随着吸引人们注意力的事物不断涌现,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在用户心中占据一席之地。如今,越来越多的公司清楚地意识到,仅庞大的客户群不足以构成竞争优势。用户对产品的依赖性是确定其经济价值的关键。如果要使用户成为其产品的忠实拥护者,公司不仅必须了解用户为什么选择它,还必须知道人们为什么喜欢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