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反垄断机构周一责令苹果公司支付 11 亿欧元 (12.3亿美元) 的反公平竞争罚款。法国反垄断机构表示,苹果在其分销网络内制造了垄断现象,滥用了对其优质零售商的经济依赖,并对苹果产品进行了「市场冲销」,这种做法造成的影响特别严重。
苹果的两家批发商也因此而被罚款,Tech Data 和 Ingram Micro 分别被罚款 7610 万欧元和 6290 万欧元,其罪名是它们的运营策略影响产品定价、决定谁可以销售产品,已经成为某种垄断组织。它们几乎控制了所有苹果产品,包括电脑和平板电脑,但不包括 iPhone (通常通过手机分销商和运营商销售)。法国当局表示,此次罚款总额达 12.4 亿欧元,是迄今为止涉案金额最大的一次。
「苹果和它的两家批发商同意不进行竞争,防止分销商相互竞争,从而对苹果产品的分发渠道进行『消毒』,」法国竞争管理局 (Competition Authority) 主席 Isabelle de Silva 说。
苹果公司发言人对媒体表示:「法国竞争委员会的决定令人沮丧。它与十多年前的做法有关,抛弃了法国所有公司所依赖的 30 年的法律先例,这一秩序将给所有行业的公司带来混乱。我们强烈反对他们,并计划上诉。」
据 TechWeb 报道,本案的争议是通常分销苹果品牌技术的三类经销商:大型零售商(如大型超市和大型零售商),其中法国约有 1800 家;规模较小的经销商,往往是独立企业,在销售的同时提供服务(这在美国往往不是常态,但在欧洲仍然很常见,尽管在英国等国家不那么常见);以及苹果本身,通过其在线网店以及购物区,苹果向其经销商发放「授权」和「优质」徽章,让后者有权获得产品和服务,但前提是他们在销售和定价方面遵守更具体的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后一种类型的销售始终存在争议,eBizcuss 就是例证。
德席尔瓦指出,苹果及其合作伙伴违反了三个具体领域的法规:
——苹果和这两家批发商同意不相互竞争,也要防止其他分销商在价格上竞争,「从而冲销了苹果产品的批发市场」;
——优质分销商被迫将价格保持在较高水平,以使其与综合分销商的价格保持在同一水平,这意味着几乎半数的苹果零售市场定价都是相同的;
——苹果公司「滥用了这些优质分销商的经济依赖」,与其综合分销商网络相比,让他们签署了不公平和不利的商业条款。苹果被指控不公平地对待其优质经销商,在某些情况下,与自己的专卖店相比,这些经销商的供应往往受到限制。
周一的公告是法国当局两个月来对苹果公司开出的第二张罚单。今年 2 月,监管机构对苹果公司处以 2500 万欧元的罚款,原因是该公司的软件更新导致旧款 iPhone 的速度变慢。(编译I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