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诚信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电商诚信问题突出、网络谣言此起彼伏、个人信息泄露频繁、共享经济信用堪忧。国家要严管严控,网络平台要提高主体责任,公众要增强维权意识,还应建立电子商务经营者诚信认证,借助区块链等新技术搭建网络诚信体系。
网络诚信建设的现状、 问题及对策
黄楚新 文传君 曹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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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诚信建设现状
治理主体多元化、大众化
人人参与。近年来,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新型传播形式受到热捧,相关部门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公众参与路径,为网络诚信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尤其是利用网络直播手段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效果显著。
政府管理。政府日益重视网络治理,手段不断丰富,力度不断增大。比如,开展“剑网”“净网”“亮剑”等专项行动,整治网络盗版侵权、谣言暴力、自媒体虚假报道、电信网络诈骗等乱象,并通过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的有效结合,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企业有责。互联网企业作为网络诚信的主体,在政府的监督下,积极履行自身责任,头部公司示范,加强同行监督,推动形成行业自律。2019年3月,阿里巴巴、京东、苏宁、国美、美团、携程、唯品会、拼多多等16家企业发布《3·15电商诚信共识》,共同营造守信营商环境。
诚信建设体系化、制度化
完善法律法规。互联网制度建设不断推进,逐步形成互联网法律基本框架体系。相关主管部门出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推动立法向纵深发展,为依法办网、诚信用网提供了基本遵循。
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各职能部门有组织地开展专项行动,建立打击失信行为长效机制。公安部组织开展的“净网2019”专项行动中,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客攻击破坏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搭建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搭建网络失信监管体系。电商诚信治理引入“黑名单”机制,规避信息孤岛问题,全国各平台共享数据。中央网信办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提出,将对进入失信黑名单者依法依规实施惩戒措施,包括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这将成为其打通现实社会和虚拟空间的重要结合点,不断推进线上线下联动,实现一体化监管。
监管手段信息化、智能化
信息平台技术铲除谣言。2019年,微信平台辟谣中心、“微信辟谣助手”小程序、辟谣小助手等多个产品,与包括网信、公安、食药监等在内的政府机关及媒体,共计774家权威机构携手辟谣,推出辟谣文章3994篇,阅读量达10.9亿次,覆盖2.94亿人。同时,通过辟谣知识教育,提升用户媒介素养,增强识别谣言能力。
区块链技术保卫数字版权。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防篡改和可追根溯源的特征,让抄袭、洗稿、恶意篡改等问题无处遁形。由于具有降低信任成本和交易成本的功能,未来区块链技术还将在新闻事实核查、减少假新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大数据技术监管互联网金融。腾讯通过灵鲲大数据金融安全平台,检测并拦截网络投资项目,包括外汇、贵金属、期货等在内的产品在线交易;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搭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实时监测网络非法集资;腾讯安全、北京市公安局及银行合作研发腾讯神侦资金流查控系统,阻断电信网络诈骗链条中资金转移的关键环节,对警方和银行冻结支付诈骗资金等起到重要协助作用,充分发挥了技术优势,维护了互联网金融安全稳定。
宣传方式趣味化、活动常态化
随着网络诚信建设进程不断推进,宣传形式紧跟新媒体发展步伐,内容不断丰富创新,趣味化、大众化特征显著。比如,举办全国网络诚信宣传日、“诚信建设万里行”等活动,评选“中国网络诚信十大新闻”,通过《电商法》普法系列微课、评选优秀短视频及主题海报、诚信主题公益广告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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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诚信问题频发
电商诚信问题突出
假冒伪劣商品搭乘直播“便车”。近年来,新媒体快速发展,假冒伪劣产品的营销方式也有了新变化。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迅速占据人们的闲暇时间,这些短视频平台的“主播”凭借强大的粉丝群和宣传能力,成为商家们不断追捧的“宠儿”。一些商家则瞄准时机,搭乘“网红”直播的“便车”,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虚假广告屡禁不止。虚假广告一直是电子商务诚信发展的毒瘤,不良商家和不法企业为使其产品销售量更大、销售额更多,从广告宣传入手进行虚假宣传,一些知名企业也不断发布虚假广告以谋利。虚假广告虚构产品特性或功能效用,以欺骗消费者谋取利益,破坏了电子商务诚信,最终损害的是商家和消费者的双方利益。
虚假折扣陷阱不断。买一送一、打折等降价措施是商家常用的促销手段。但是,这种看似对消费者利好的措施,并没有描述的那么实惠。在诸如“双11”“双12”等促销活动中,不少电商平台的所谓打折商品、限时促销商品、清仓商品,实际上是先涨价再打折。以虚假折扣为代表的价格促销问题,是阻碍电商诚信发展的绊脚石。
刷单等虚假交易时有发生。刷单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刷商品销量,另一种是刷店铺信誉度。通过刷单,店铺可以获得较好的搜索排名。在平台搜索某产品,“按销量”搜索时,该店铺因为销量高更容易被搜索到。刷单是一种破坏网络购物秩序的典型失信行为,应坚决杜绝。
“薅羊毛”抢购商品危害大。“薅羊毛”是指人们专门搜集银行等金融机构、电商平台、各类商家开展的优惠信息,并进行传播的行为。该行为违背了我国民法理论中诚实信用原则,是网络失信行为的一种。一些人明知道是商家价格设置的失误,却故意利用漏洞疯狂“薅羊毛”,给商家带来巨大损失,是网络诚信问题在电商领域又一表现形式。
网络谣言此起彼伏
网络警情类谣言。新媒体时代,与民众息息相关的警情谣言借助新技术迅速扩散。谣言的出现和扩散有其形成机制,利用人们的同理心就是其中一种。利用同理心传播的谣言,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其带来的危害都是明显甚至长期的。
网络学习类谣言。新媒体时代,人们学习的知识广度得到极大扩展,学习的方式变得多种多样,网络学习平台层出不穷。与此同时,一些“免费学习班”的网络学习谣言也随之而来。冒用名人或名校名义授课的网络学习班骗局在网上频繁出现,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网络失信行为。
网络卫生类谣言。健康卫生信息一直是人们十分关注的信息,尤其是医疗卫生信息更是牵动人们的神经。有些涉及人们生命健康的谣言,借助微信朋友圈、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迅速传播,制造恐慌,影响社会稳定。
个人信息泄露频繁
移动通信领域个人信息泄露。移动通信领域个人信息泄露已经司空见惯。不法分子借助电信渠道,向用户群打推销电话、群发推销短信,诈骗电话和短信像牛皮癣一样难以清除。电信网络诈骗不仅有悖诚信原则,更是典型的违法犯罪行为。
网络软件领域个人信息泄露。移动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增大。浏览医疗信息网页,稍后就会接到自称某某医院打来的电话。下载软件稍不注意,就被捆绑其他软件。随意使用用户照片的行为,也给用户个人信息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个人信息买卖形成产业链条。个人信息买卖已经形成产业规模,一些公司为了经济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专门从事此活动。如果公民个人身份信息被私下贩卖,很有可能成为电信诈骗、网贷犯罪以及暴力催收的帮凶。
共享经济信用堪忧
侵占破坏共享产品。破坏共享单车的二维码、私自更换密码锁……将共享单车等共享产品占为己有的现象屡见不鲜。即使不占有,无视公序良俗、随意拆卸甚至抛扔共享单车的行为也时常出现。侵占破坏共享产品或者服务,看似可能获得一些短暂的利益或者便利,却给共享经济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最终受到损害的将是社会大众。
退取押金难度较大。除了用户诚信问题缺失之外,共享产品的公司企业也面临信用危机。比如,ofo“退押金难”的问题广为诟病,其退押金附加条件太多,不仅与网络诚信原则背道而驰,也违背了交通运输部要求的“应该及时、无条件退还”。押金问题不解决,共享企业就无法取信于用户,最终只能被市场和用户抛弃。
信用体系亟待完善。信用体系不完善是共享经济发展的桎梏。从某种程度上讲,信用体系是否完善甚至决定着共享经济的成功与失败。没有健全的信用体系,商家和消费者的权益都无法保障,最终伤害的将是整个共享经济。只有健全共享经济信用体系,才能保障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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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诚信问题应对办法
国家加大严管力度
国家应加强与网络平台合作,使政策制定具有前瞻性,通过和网络平台沟通协商,将“共商共建共享”理念贯彻到政策制定中来。在完善法律法规、制度的同时,国家还要加强对网络诚信问题的监督管理。在管理方式上,进行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全流程管理等。除了制度化、程序化的管理方式之外,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网络诚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平台提高主体责任
诚信原则是网络平台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对失信行为零容忍既是对诚信原则的坚守,也会提升企业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必须加大对网络诚信问题的自我监督和自我改正力度,不能唯利是图,要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
公众增强维权意识
仅国家和企业参与网络诚信建设,是不完善也是不利于网络持续健康发展的,公众也应积极参与进来,不能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相关部门也应为公众维权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建立电子商务经营者诚信认证
建立诚信认证,相当于给诚信守法的经营者颁发了一个“诚信身份证”,不仅可以提高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管理水平,还有助于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从而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区块链助力搭建网络诚信体系
区块链技术将改变信息产生以及传播方式,不仅可以通过存储和共享信息的方式来验证信息真伪,还可以对发布信息的人进行身份验证,从而降低虚假信息的传播,有效搭建网络诚信体系。应尽快将区块链技术等新技术应用到网络诚信建设和治理中,让科技助力网络诚信的发展。
(作者黄楚新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新闻学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文传君、曹曦予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学与传播学系研究生)
责任编辑:陈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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