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合约"(smart contract)这个术语至少可以追溯到1995年,是由多产的跨领域法律学者尼克·萨博(Nick Szabo)提出来的。他在发表在自己的网站的几篇文章中提到了智能合约的理念。他的定义如下:
"一个智能合约是一套以数字形式定义的承诺(promises),包括合约参与方可以在上面执行这些承诺的协议。"
让我们更加详细地探讨他的定义的意思。
承诺
一套承诺指的是合约参与方同意的(经常是相互的)权利和义务。这些承诺定义了合约的本质和目的。以一个销售合约为典型例子。卖家承诺发送货物,买家承诺支付合理的货款。
数字形式
数字形式意味着合约不得不写入计算机可读的代码中。这是必须的,因为只要参与方达成协定,智能合约建立的权利和义务,是由一台计算机或者计算机网络执行的。
更进一步地说明:
(1)达成协定
智能合约的参与方什么时候达成协定呢?答案取决于特定的智能合约实施。一般而言,当参与方通过在合约宿主平台上安装合约,致力于合约的执行时,合约就被发现了。
(2)合约执行
"执行"的真正意思也依赖于实施。一般而言,执行意味着通过技术手段积极实施。
(3)计算机可读的代码
另外,合约需要的特定"数字形式"非常依赖于参与方同意使用的协议。
协议
协议是技术实现(technical implementation),在这个基础上,合约承诺被实现,或者合约承诺实现被记录下来。选择哪个协议取决于许多因素,最重要的因素是在合约履行期间,被交易资产的本质。
再次以销售合约为例。假设,参与方同意货款以比特币支付。选择的协议很明显将会是比特币协议,在此协议上,智能合约被实施。因此,合约必须要用到的"数字形式"就是比特币脚本语言。比特币脚本语言是一种非图灵完备的、命令式的、基于栈的编程语言,类似于For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