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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锋:正确认识比特币性质 坚决防范比特币风险_腾讯新闻

天乐
2021-06-27 15:48:42 第一视角

来源:新华财经

作者:韩燕(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经济系主任)刘锋(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论坛理事)

比特币自2009年上线以来,价格已经从2011年初的1美元飙升至3万美元,在很大程度上是受益于比特币自带的技术和金融的光环。比特币的鼓吹者打造了一系列比特币技术创新、颠覆现有金融体系的叙事,一些资本巨头和境外大型金融机构也纷纷为比特币站台呐喊,导致大量投资者涌入这个他们既不了解又令他们血脉喷张的比特币竞技场。比特币已经从最初“极客”圈子的技术游戏,逐渐变成一个金融市场的庞然大物。据德意志银行在2021年初的一份报告估计,比特币就市值而言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货币。

但是,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真的如其鼓吹者所言能够抵御通胀,乃至最终成为全球性货币吗?虚拟货币对普通投资者而言,是一个好的投资品种吗?虚拟货币的野蛮生长对社会而言是福音还是危险?比特币与区块链技术、与数字支付和普惠金融等金融科技创新、与真正的货币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了正本清源,正确认识比特币及其风险,就必须打破围绕在比特币身上的若干迷思。

一、比特币与区块链不能划等号

比特币依赖于区块链技术,它也是当前区块链技术最知名的应用场景。随着对区块链研究的逐步深入,我们对区块链是什么,用到哪,怎么用,已经有了更深、更广的认识。

6月初,工业和信息化部、网信办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区块链给出了如下定义:“区块链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分布式网络、加密技术、智能合约等多种技术集成的新型数据库软件。……区块链技术和产业应用已延伸到数字金融、物联网、智能制造、供应链管理、数字资产交易等多个领域。”从中可以看出,我国科技界、实业界已经对区块链技术展开了深入、严肃的研究。区块链早已揖别比特币,形成一个独立的、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信息技术领域。具体而言,区块链技术在防伪溯源、供应链管理、司法存证、政务数据共享、民生服务等领域都有很广阔的应用前景。例如,2018年深圳税务局与腾讯公司合作开发了区块链电子发票;2019年蚂蚁金服使用区块链技术建立供应链金融网络,并基于有关信息开始发放贷款;2020年以来海关也开始尝试利用区块链技术管理外贸企业单证。

由此可见,区块链技术最大的价值不是“发币”,而是提供了一种高度可信的信息存储和分发机制,从而有助于解决经济和社会中涉及信息验证的一系列痛点问题。把比特币等同于区块链,或者认为区块链的应用就只是比特币,不仅是对区块链的矮化和自我设限,更是给比特币拉大旗作虎皮。

即使从纯技术的角度看,比特币也不是区块链的最佳应用场景。这是因为,比特币如果真的要承担起货币的职能,就需要进行海量、高频的清算操作,而区块链由于采用分布式技术,任何一笔交易都需要进行全网规模的同步,因此天然地不适合用于海量、高频清算。中国人民银行尽管并未公开披露“数字人民币”背后的技术细节,但有理由相信我国的“数字人民币”并未采用与比特币相同的区块链技术。

二、比特币与金融科技(FinTech)不能划等号

比特币能够便捷地转移资金,这一功能的确对很多国家和个人都有巨大的吸引力。脸书在推销其“天秤币(Libra)”时也曾诉诸“情怀”,宣称可以使千千万万目前还没有银行账户的人群获得金融服务。那么,比特币到底是不是一个能造福社会的金融科技创新呢?

应当明确的是,运用得当的金融科技,的确可以提升经济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例如,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的异军突起,倒逼我国银行业减费、提效。今天,绝大多数银行卡转账已可以实时、免费,微信、支付宝已成为处理个人小额账务的主渠道,银行卡已经存而不用了。而且,今天在全球范围内,还有很多金融需求、金融难题需要依靠金融科技来解决。例如,在不少第三世界国家,银行网点少,大量民众没有银行账户。因此,金融科技可以帮助银行降低展业成本,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此外,今天的跨境资金清算,还高度依赖于上世纪建立的SWIFT等基础设施。在国内汇款已全面实时化、免费化的今天,跨境汇款仍然是既慢且贵。因此,利用金融科技,构建新一代全球资金清算设施,既能提高全球资本流动效率,也能助推人民币国际化,维护我国金融主权和金融安全。

但是,并不是有了科技的“加持”,金融科技创新就一定是正面的。一项金融科技是否值得应用和推广,要看它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有利于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有利于投资者公平地获得财富增长。具体到比特币而言,它并不满足这“三个有利于”的标准。

首先,在提高经济效率方面,我们现有的第三方支付行业,经过多年磨合已能很好地与现有金融体系融合,民众和企业的接受度也很高。而比特币则是试图绕开现有法币制度和银行系统,另起炉灶建立一个全新的货币和支付体系。这种做法既没有必要,也无法实现。至于建立全新、独立自主的跨境资金清算体系,助力人民币国际化,比特币就更是无能为力了。

其次,在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由于比特币本身并不创造财富,也无法对实体经济提供融资支持,所以比特币在这一方面可以说是毫无作为。当前,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主要难点是,如何打通供应链和资金链,降低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的信息成本,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供给。金融科技要解决这一难点,区块链的确可以大显身手。比特币虽然也是基于区块链,但是把比特币与供应链结合起来却是不现实的,因为比特币的设计初衷是货币,不是一个供应链信息网络,而且比特币也不是被普遍接受的支付手段,价格波动也非常大,实体经济企业根本无法使用比特币进行日常购销活动,自然也无法利用比特币网络来记录供应链信息。

第三,在投资者公平地获得财富增长方面,比特币也不是一个好的投资品。比特币交易本质上是投资者之间财富转移的零和游戏。从这一点看,说比特币交易是“赌博”也毫不为过。一些投资者偏好风险,追求刺激,这本也无可指责。但是,这些投资者应当警惕、反思:比特币交易的竞技场是否公平公正?比特币问世之后的很长时间,都局限于计算机技术爱好者圈内。2015年前后,比特币通过炒作价格开始一飞冲天。试想,比特币的交易者如果还是原来那些热衷技术的“极客”,比特币价格怎么会如此飙升?显然,背后一定是资本力量在介入。伴随着比特币价格暴涨,其他各色虚拟货币纷纷出笼。一些资本巨头、大型金融机构助推一个又一个加密货币的价格迈上新的高峰,鼓动一批又一批投资者跳入加密货币的竞技场。普通投资者有必要扪心自问:在这场狂野的、零和的、信息和技术极度不对称的博弈中,自己到底有几成胜算?

三、比特币与数字货币不能划等号

比特币最大的卖点是,它被定位于一种新型的货币。这一货币的优点在于:能够抵御通胀。而且,现在也有很多央行在跟进,开发数字货币。似乎证明比特币是遥遥领先的数字货币时代的先知。这是一个必须打破的迷思。

首先,比特币无法抗通胀。由于比特币的发行总量被限定为2100万枚,因此比特币自问世以来就自带“抗通胀”光环。但是,比特币抗通胀的逻辑是经不起严肃推敲的。因为,比特币虽有发行总量上限作为抗通胀的“护身罩”,但是在以太币、币安币、瑞波币、艾达币、独角兽币、莱特币、狗狗币等等琳琅满目的各种虚拟货币的冲击下,比特币的“护身罩”就轻易破功了。现代经济中货币发行量的主要决定因素,不是印钞厂印了多少实体的钞票,而是银行发行了多少信贷,信贷投放量过大,就会导致通货膨胀。要防通胀,控制基础货币的实体数量是无效的,关键是管住信贷这个闸门。设想一下,如果比特币真的变成了货币,比特币银行贷款、比特币债券肯定也会随之而来,由谁来调控比特币信贷呢?仅仅通过限制比特币数量就能控制住比特币世界的通胀吗?

其次,比特币与现在各国央行研发的数字货币是有本质区别的。当前,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研发和测试“数字人民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比特币等非官方的数字加密“货币”得到了官方认可。人类社会的货币逐渐数字化、去实体化,的确是大势所趋。各国央行都有数字货币的研发计划和实践。但是,现代社会的货币不仅仅是一个交易手段,而是同时承担了调控经济的重要功能。可以说,货币主权兹事体大,世界主要经济体绝不可能放弃货币发行权。因此,比特币等非官方虚拟货币与各国央行研发的数字货币绝不可等量齐观。

第三,比特币发行量自我设限的技术特征,其实也直接宣告了它彻底无缘现代社会的法定货币。合理的货币新增发行量应当是与GDP增量大体一致的。随着人类社会每年创造出更多的产品和价值,货币也必须逐渐增多,这样才能保持物价稳定。如果货币新增发行量低于GDP增速,就会产生“通缩”。比特币的“矿”挖完以后,比特币新增发行量就降为零,所以比特币发行量自我设限的技术特点导致它是一个天然的“通缩型货币”。通胀对经济的损害已经广为人知,但很多人忽略了通缩同样是经济的致命杀手。通缩对经济的致命伤害在于它会导致需求不足。没有了需求,也就不会有供给;需求和供给都没有了,经济活动也就停止了。因此,自带“通缩”属性的比特币,无论如何是不会被理性的经济体选择作为货币的。

四、比特币到底是什么?有什么风险?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比特币仅仅是区块链的一种应用,并非是能真正造福社会的金融科技“创新”,也注定不可能成为一种被广泛接受的货币。那么比特币到底是什么呢?

比特币挖矿造成巨大的能源浪费,这一点已成共识。因此,我国政府部门近期重拳出击关闭比特币矿场是完全有必要的。此外,比特币已成为洗钱等非法活动的重要工具,黑客勒索集团收取赎金的硬通货了。而且,比特币交易还严重冲击了我国现有资本项下的外汇管理制度。所以,今天的比特币已经成为一个金融炒作的对象和违法活动的工具。

不过,比特币最值得警惕的地方在于,它可能在金融领域诱发严重的系统性风险。目前投资者获取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的主要方式,是从“第三方机构”那里进行加密货币与法币的兑换。这些第三方机构尽管并不显眼,其合法性也值得质疑,但却是维持加密货币交易运行的关键基础设施,更是加密货币与传统金融领域连接的重要渠道。如果虚拟货币价格大幅度下跌,交易者纷纷要求把加密货币兑换为法币,“挤兑”这一传统银行业的噩梦就会立即在这些第三方机构中上演,相关风险就会由此传导到传统金融领域。此外,美国一些大型金融机构已经创设了多款比特币ETF产品,这更是直接建立了一条由比特币通向传统金融市场的“引火道”。

显然,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如果继续野蛮生长,未来必将对我国的金融安全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把好以下3个关口,严防风险。

第一,全面清理整顿提供虚拟货币与法币兑换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各地政府部门强力关闭比特币“矿场”后,这些第三方机构就成为投资者获取虚拟货币的主要渠道。要遏制虚拟货币的交易和炒作,就必须全面清理整顿这些机构,从源头上堵住虚拟货币泛滥的渠道。5月18日互联网金融协会、银行业协会、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联合公告》明确指出,虚拟货币发行和交易“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活动”。因此,应当尽快对这些第三方机构实施全面的监管,责令其停止将法币兑换为虚拟货币的业务,督促其有序向投资者偿还之前兑换的法币;对这些第三方机构及虚拟货币交易机构建立的网络平台,也应置于严密的监控之下,限期清理、清退。在近日央行约谈有关金融机构的基础上,还应当进一步要求银行密切监控这些机构的银行账户,采取必要措施保全其中的资产。

第二,坚决杜绝金融机构以任何形式参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金融机构参与虚拟货币交易,不仅形成了境外虚拟货币市场风险向境内的传染渠道,而且极易诱发金融诈骗等恶性、群体性事件。因此,应当明确要求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不得发行、持有、交易虚拟货币及与之有关的产品,不得接受境外机构和个人以虚拟货币或与之有关的资产为媒介进行交易、抵押、融资等活动,不得为虚拟货币提供展示、宣传、鉴证等活动。

第三,严厉打击以虚拟货币为名进行融资。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名义,发行股份、债权,甚至巧立名目创设新的虚拟货币引诱投资者购买,这些都是赤裸裸的非法集资,必须严厉打击。

今天,货币的数字化已是大势所趋,但关于货币数字化的实现路径,世界各国都在探索、研究,也或明或暗地存在着激烈博弈,某些博弈的结果甚至事关货币主权和金融安全。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应用了创新性极强的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是有非凡的野蛮生长能力和迷惑性的。在实践中,这些虚拟货币已严重偏离技术创新的正轨,走上引发金融乱象的歧途。要正确区分虚拟货币的技术属性、金融属性和社会属性,趋利避害,推动我国货币数字化沿着正确的轨道不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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