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只要有闲钱,躺着也能赚钱。”在这个“互联网+金融”横行的时代,有多少怀着一夜暴富的心态的人被自媒体软文、广告等铺天盖地的“暴富神话”吸引着。
“区块链”骗局屡见不鲜
2018年3月份,被告人杨某某、廖某某等人在网上搭建虚拟货币VAC币交易平台,谎称在该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买卖VAC币是南非政府银行发行的虚拟币,只涨不跌,后期还可以兑换钻石。参加者购买VAC币获取网站注册该币交易平台会员。方可获得静态收益奖励。通过层层发展下线加入会员从而按一定比例抽成动态收益。杨某某、廖某某等人从中赚取手续费。
2018年6月之后,由于缺少新的投资者,该平台资金无法支付原投资者的利润,该平台关闭。投资者无法拿到利润和取出本金先后到公安机关报案。杨某某、廖某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杨某某、廖某某分别被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检察官提示:
传销活动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些不法分子以“区块链”、“消费投资”、“慈善互助”、“杠杆外汇”等新名词、新概念为噱头,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各自宣传培训吸引老百姓参与其中。这些纷繁复杂的各类金融投资业务,迷惑性强,难以识别,群众容易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此类传销活动的几个特点:
一、传销头目在国内或者国外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设立网站,通常巧立慈善、理财、游戏医疗研究等明目,以建立大众初步信任。
二、通过微信、QQ群、讲座、直播平台等形式大力度宣传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有些甚至配以专门的公关进行网络洗白以打消会员疑虑。
三、以多倍百倍收益的高额返利为噱头,吸引众多人的参与,经营模式通常为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这三点,不断吸纳会员会费实为敛财目的。
文案:吴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