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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中看区块链存证技术_腾讯新闻

天乐
2020-11-24 23:41:33 第一视角

电子数据因其载体及提取、固定、移送、审查所需方法上的特殊性,先后被司法机构确立为一种独立证据类型。同时,随着我国信息化、智能化突飞猛进的发展,当下,电子证据已占证据总数的70%以上。如何更好地收集、保管及固定海量的电子数据,成为司法的重点与难点。

驭凡教育赫赫老师认为,区块链存证技术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已经将证明从物理空间扩展到虚拟空间和数字空间,但目前我国的法学理论都是建立在物理空间上的,因此证据法学理论能否继续适用于区块链证据或区块链证据能对现有民事诉讼理论或实务会产生什么样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探讨。罗恬漩在《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0年第6期《民事证据证明视野下的区块链存证》一文中认为,区块链存证技术的出现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对法学理论和实务带来一定影响,包括电子数据原件和复制件之争,电子数据和其他证据种类的依赖关系,以及区块链存证的自我认证和公证。作者认为,通过区块链形成或记录的数据,说明证据记入及收入区块链的时间,且该记录过程是系统常规运行下完成的,则该证据满足自我鉴真而无需外来证据另做补强。

众所周知,区块链具有时间戳特性和不可篡改特性,这两个特性就用于数据的存证,这是区块链诞生除了CryptoCurrency之外,人们最容易想到的应用。区块链存证的技术原理很简单,在用户签名和发送交易前,用户将要存证的数据(如果数据量小,而且不用担心隐私问题,可以直接存储正文,如果数据量大,则计算该数据的Hash)附加到交易中,然后再进行签名广播。记账节点在验证了交易的合法性后,将该交易打包到区块中,并在区块中附加上时间戳信息。

区块链存证技术作为一种无中心的同步联动与存证技术,其保管和固定的电子数据将散布于不同电脑或终端上的各相关节点。因此,区块链存证技术具有共识性、透明性、集体参与性、可追溯性,以及极难被篡改的特点。换言之,它是从时间、地点、人物、事前、事中、事后6个维度对数据进行的全流程记录、全链条见证。数据主体在何时、何地、做了什么,都会被同步、多点、平等、透明、完整地记录下来。更重要的是,随着区块链存证技术被更多主体接纳及法律所认可,对他们的审查环节也能逐步减去第三方认证、鉴定或者公证的环节,从而减少司法人员审查时间和精力的投入。

在赫赫老师看来,区块链技术就是为解决电子数据保管、固定及认证的真实性、安全性及可信性难题而生的计算机及网络技术。2018年6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全国首次确认了一起民事案件区块链存证电子数据的证据能力与证明力。该案中,该院仍然谨慎地审查了该案中的取证、存证手段的可信性,公证文书的可信性以及存证平台的资质。换言之,并没有完全放弃第三方鉴定、公证及认证。2018年9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在“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网络传播权一案中,也使用并认可了该技术。同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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