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是今年金融业的热词,尤其是央行的数字货币消息更是一石千浪(详细见《央行数字货币终于露面,告别纸币之余,微信支付和支付宝会被干掉吗?》),但许多人仍然认为数字货币的概念“没有内在价值”,或者只是“投机工具”。事实上,数字现金的概念是在1996年之前提出的,并一直发展到今天。它对我们的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商道童言(Innovationcases)认为数字货币最直观的影响有三方面:
其一,是促进了社会金融模式的变革,尤其是交易支付的变革。
大家都知道无现金支付肯定比现金支付更进步。然而,即使在无现金支付服务非常发达的中国,也没有办法完全摆脱“现金”。
例如,我们通常使用的“支付宝”和“微信”,实际上应该被称为“电子现金”。本质上,他们仍然需要银行的现金进行结算。
但数字现金的情况并非如此。数字现金的本质是信息,信息的传输速度必然快于现金的结算速度,尤其是在进行跨境支付时。
比如我们在中国买了美国某一个网络服务产品,就需要我们有美国的银行卡,就算不需要,我们支付的时候也要走SWIFT国际金融网络进行结算,需要花费2~5天的时。但是,如果网站支持数字现金支付,我们可以直接通过数字现金进行转账。位于数字现金底部的区块链系统将自动记录转账,这在时间和成本上比传统支付少得多,因为这种交易的本质是信息传输。因此,许多国家目前都在使用数字现金,因为它有助于促进其货币的国际化。
其二,数字货币的发展促进了以金融科技技术的快速发展,其中区块链技术最为有代表性。
数字货币的概念最初是大卫·乔姆在1985年发表的论文《Securitywithout identification: transaction systems to make big brother obsolete》中提出,其中的不可追踪的密码学网络支付系统和数字货币的构想让不少密码学天才尝试将概念落地为现实。
此后,从1990年到2007年,出现了许多数字现金支付系统,包括亚当·贝克的HashCash、戴伟的B-Money,尼克·萨博的bit gold等等,虽然都失败了,但区块链的核心技术在发展过程中一个接一个沉淀下来。直到2008年比特币的出现,才有了成体系的区块链技术。
随着2015年以太坊的正式上线,区块链的无限可能性被打开,只有通过将这一技术扩展到所有行业,当前的金融科技才变得辉煌。
其三,数字货币对金融安全提供更高的保障。
法定数字货币有利于央行准确控制货币流量,用区块链技术研发法定数字货币,所有的资金流都是可以追踪的,对于反洗钱、反腐败、防逃税等有积极作用。在金融资产交易方面,法定数字货币将会有优势。
区块链是一种技术,它的底层技术包括智能合约、加密技术、共识机制等,这些底层技术使区块链区别于其它一些技术,例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
与法定货币一样,法定数字货币应该是有区域的,有主权背书、有合格的发行责任主体,才能够成为法定数字货币。而比特币及其他代币与法定数字货币最大的区别在于,比特币及其他代币只是在参与者认可的小范围内、虚拟社区内存在,没有主权背书,也没有合格的发行责任主体。
总的来说,数字货币是技术创新的产物。在早期,它可能像火花一样非常微弱,但是随着人们的加入和时间的流逝,它变得越来越大。最后,它将这种力量回馈给世界,并促进世界变得更好、更光明。欢迎关注本号商道童言(Innovationca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