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类财经新闻频频提及的“央行数字货币”,想必已深入大家脑海。那么,有望在不久后亮相的数字货币,与“投资市场”中那些短期内动辄“飙涨”几倍甚至上百倍的“虚拟货币”是一回事吗?
央行数字货币,是指中央发行的数字货币,属于央行负债,具有国家信用背书,与法定货币等值。其功能属性与纸钞完全一样,只不过是数字化形态。
通过上述阐述我们不难总结出,数字货币首先是货币,但是虚拟货币和不法分子发行的所谓代币,则并没有货币属性,而只是某种狭义区间的权益证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李礼辉曾撰文指出:“数字货币必须具备法定地位、国家主权背书,明确发行责任主体。以比特币等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和代币没有国别,没有主权背书,没有合格发行主体,没有国家信用支撑,这些都不是数字货币。”
从现实情况看,有些企业以“区块链创新”名义,在境内组织虚拟货币交易;以“区块链应用场景落地”等为由,发行“××币”“××链”、发布白皮书、虚构使用生态,募集资金或虚拟货币资产;有些机构为注册在境外的ICO项目、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等提供宣传、引流、代理买卖服务等,甚至出现个别非法机构冒用人民银行名义发行或推广法定数字货币骗取投资人钱财。这种“鱼目混珠”的不法手段,正是大家应加以警惕和远离的陷阱所在。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近期公开指出,近年来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炒作(如ICO、IFO、IEO、IMO和STO等)花样翻新、投机盛行,价格暴涨暴跌,风险快速聚积。相关融资主体通过违规发售、流通代币,向投资者筹集资金或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本质上属于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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